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0901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中心主要承担市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技术审查;负责昆明市环评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对在昆开展环评业务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日常管理,以及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承接单位的日常考核工作;对昆明市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申报材料技术审核;对昆明市市级及县级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审核;承担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非污染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环境咨询工作;承担污染治理工程的技术评估;承担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培训;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政策研究与咨询;承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审)查及环境科学技术开发等工作;承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抓实党建为基础,夯实政治思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是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作为所有工作的总纲领和中心。认真贯彻落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严格、严肃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学习内容及规定的学习时长。今年中心领导班子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开展专题学习13次、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6次。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截止目前,共组织召开11次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7次党员讲党课,开展了13次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开展经常性的党规党纪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按时认真开展并完成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了24余人次的党内谈心谈话。四是坚持每月向局机关党委报送党建工作宣传信息,中心党支部向局机关党委报送工作信息共计17条。五是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心党员干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的使用管理,每月对全体党员学习积分、活跃度进行检查,对积分靠后的党员进行提醒和督促。
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学习作为党政联席会议的第一议题,中心领导班子13次党政联席会议上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检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并作出布置安排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安排开展了三次27余人次的“第一种形态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同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党规教育。截止目前,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学习6次,其中4次警示教育学习,2次收看专题片,组织开展了杜绝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组织签订了承诺书50余份。中心在节日前夕,通过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等提醒及部署安排,确保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职工、责任落实到位,扎实做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开展了局纪委安排的“省委第三轮巡视发现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排查等专项整治5余项,并坚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工作,中心党支部向局机关党委报送党风廉政工作信息11条,在昆明信息港彩龙社区论坛上推送11篇网评文章。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管控。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要求,在党内组织生活、党政联席会议上经常性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始终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心领导带头强化理论武装,抓实意识形态教育。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认真落实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民族宗教管理等各项工作,并结合中心办公地点搬迁,建设文化宣传角,主动向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先进理论政策。认真维护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加强对宣传阵地的排查检查,坚决杜绝发生意识形态问题。安排专人关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发现网络舆情第一时间处置,动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关注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和环保系统各类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积极开展正面网评。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言行的甄别能力、舆情的引导能力,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是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共组织召开64次党政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并按照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研究决定重大事项350余项,主要领导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2.落实“服务发展年”主题活动要求,做好市局技术支撑,增强生态环境优势
一是评估中心秉承强技术,抓服务,做到守土有责,努力作好行政决策的“技术支撑”、“技术参谋”角色。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方面,2023年受理市局审批项目83个,受理滇中新区审批项目5个,受理各县(市)区分局审批权限项目783个,环评文件受理共计871个。目前无环评文件评估意见被市局及各县(市)区分局退回情况,无通过技术评估的环评文件被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质量核查问题通报情况。排污许可证技术支撑方面,2023年共开展1399个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技术审核,重点管理审核354个,已具技术评估意见462个(通过的技术评估意见255个,不通过技术评估意见207个);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项目的简化管理排污许可1045个,出具技术评估意见1308个(通过的技术评估意见767个,不通过技术评估意见54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支撑方面,共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报告19个,一次性通过评审报告4个,经复审通过的报告2个,未通过评审报告6个,主动申请退件报告5个,出具技术评估意见10个。生态环境执法辅助方面,2023年核查企业(项目)共计183个,其中西山区水专项核查企业101个,发现问题76个;2023年度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企业82个,发现问题100余个。同时,中心积极服务市局环境管理技术支撑,承担了《昆明市“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磨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昆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项目(2023年)》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2023年昆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2023年规划环评技术审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等项目。
二是中心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助推重点项目落地,全力配合市局大竞赛考核。中心制订《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关于助推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技术评估服务的工作方案》、《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开展 “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方案》,领导班子牵头成立重点建设项目服务工作小组,主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优化评估流程,提高评估质量,服务前移,指导推动项目落地。2023年梳理昆明市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共计258个,对重点项目采取上门服务、召开技术帮扶会共计25次。参与市局领导带队到各县区一线调研、帮扶30余次。提供市级经济口部门、县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环保分局各类咨询40余次,有效提高市局大竞赛考核审批通过率,切实解决环评难环评慢问题。
三是中心努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2023年,结合中心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外委协作单位管理办法》、《2023年中心聘用人员工资和绩效管理制度》、《2023年项目绩效管理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有效地推进了中心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各项工作有序、稳步开展。同时,修订《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日常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动态更新调整完善专家库,继续加强第三方编制单位技术培训和指导。2023年,中心还组建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及咨询智囊技术队伍、排污许可技术审核及证后管理技术队伍、事中事后服务技术队伍、横向市场技术队伍、纵向课题技术队伍等5支技术服务队伍,积累优势经验,积极拓展市场,整合有效资源,掌握自主经营的关键,为市局、各分局及企业技术支撑提供高效、全面、准确的服务,为事业单位改革打好坚实基础。
四是中心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拓展横向业务。以服务为先导,形成以环保顾问为突破点,园区及企业为服务对象,16项业务为支撑点的“1+2+16” 业务布局。2023年,中心拓展横向市场项目50个,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是中心认真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2023年先后派出50余人次代表市局参加各类会议、技术培训及项目验收,30余人次参与市局领导带队到各县区一线调研、帮扶, 10余人全程参加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绿剑”行动等各类工作专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评估部、项目服务中心、事中事后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咨询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8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其他自有经营性资金开支人员8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无车辆超编现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决算表共11个主表;其中,《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均按要求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费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由于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31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2,309.27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1万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3.65万元,下降6.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160.93万元,增长7.4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7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由于市场经济大环境波动,导致市场萎缩,同时,从政府部门采购的项目及项目合同额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92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35万元,占总支出的24.49%;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2,212.07万元,占总支出的75.5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6.82万元,增长56.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7.35万元,增长100.00%;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339.47万元,增长18.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应用中心挂牌,随业务量拓宽,以保障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中心采用首付50%,其余房款分2年期付款方式购买了技术用房,购房房款约为1,200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评估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均为经营性收入,无项目支出保障,支出均来源于经营项目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评估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资产总额2,62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78万元,固定资产1,482.3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5.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环评业务:指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系统评价,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落到具体管控单元,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生态环境管控,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
排污许可证:指排污单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
入河排污口:直接或者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0901111
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409514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