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央及省有关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预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6〕168号)、《昆明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昆财预〔2017〕8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昆财预〔2021〕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2021市本级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工作的通知》(昆财预〔2021〕10号)要求规定,现将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2021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经营收入8000万元。2021年部门经营收入80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00万元,其中:经营支出8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按 “211(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投入。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完成环境评估、环保咨询、环保竣工验收等经营性项目发展目标,用于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25.6万元,办公费160万元,印刷费80万元,咨询费280万元,差旅费40万元,租赁费160万元,会议费4.15万元,培训费8万元,劳务费2080万元,委托业务费1200万元,福利费13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6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65万元。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