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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11 00:00]

   第一部分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2年6月25日,经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编办复〔2012〕53号)批准成立,为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2名,经费自收自支。 2014年12月19日,经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昆编办通〔2014〕82号)批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划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调整后中心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及经费形式保持不变。

中心主要承担市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技术支持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对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市内环评机构的日常监督和考核;承担市内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市级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承担全市环评相关技术及政策研究咨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技术规范科学研究及重大战略(规划)环评研究;维护管理市级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承办昆明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交办的任务。(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评估,提升质量强能力。

中心始终围绕技术评估主职,规范流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保证质量效率,为市局环评审批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一是开展环评机构备案材料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环评机构法人、机构名称、评价资质延续变更、环评专职人员登记证延期、授权委托书、合同章备案、新增环评人员备案等工作。今年向市局上报了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环评机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版)的情况。二是加强了对专家库专家的管理,进一步筛选出技术水平高认真负责的专家,重新征集了30多名地下水、辐射、生态、振动方面的专家,完善了专家库专家结构,有利于更好承接省厅下放的审批权限项目的技术评估工作。三是根据“放管服”要求、审批权限下放、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结合评估工作实际,在原有技术评估流程的基础上,对流程进行了优化。

2、抓科研,拓展业务促发展。

2018年中心共承担11项市局交办的工作,分别为昆明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昆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19-2020年)、昆明市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昆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昆明市“三防”应急预案修编、涉重企业全口径排查填报材料审核、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昆明市创卫环保相关指标可达性分析及资料汇编、昆明市水体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排污许可申报材料审核及配合北京师范大学完成昆明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2018年共承接横向业务14个,涉及场地调查评估项目3个,场地环境调查项目2个,闭库环境调查项目1个,环境监理项目2个,竣工验收项目5个,以及官渡区环保局委托的县域环境质量考核项目。11个横向业务中,涉及场地调查评估项目1个,闭库环境调查项目1个,环境监理项目2个,场地调查项目1个,竣工验收项目4个,以及官渡区环保局委托的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和高新区环保局委托的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官渡区环保局委托的官渡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其中,3个场地调查评估项目全部完成,1个场地环境调查项目完成,其余10个项目工作正常推进。

3、抓后勤,提升后勤和服务管理能力。

一是2018年中心共完成文件收发流转200余份,完成项目档案归档168余份。二是按规定完成了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调整工作。开展了1名中级职称和3名副高级职称的申报工作。三是完成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17年度评估经费专项审计工作。四是为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中心指定了内控管理制度。

4、抓管理,促进“放管服”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环保部先后印发文件,就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法律规定,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心从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结合贯彻执行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服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建设项目要强化服务、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依法审批、大力宣传,切实防止出现新增“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制定制度。为促进中心各项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环评改革实际,中心重新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二是中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做好协调对接工作,积极主动服务。

5、抓党建,夯实基础求实效。

一是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局机关党委工作安排,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中心党支部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计划》,按照制定的计划,在今年以来集中开展了6次集中学习十九大报告原文。

二是积极开展了2018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在局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下,中心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纳入到了中心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当中,同时制定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2018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2018年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工作计划表》并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切实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坚持和落实好每月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18年至今组织召开了9次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3次党课,集中安排了8次集中学习,并参加了由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组织的2次“两学一做”专题联合党课活动。同时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完成了中心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6月23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活动。

四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把党员积分和党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奖惩紧密挂起钩来,切实避免了形式化、走过场。中心支部严格按照《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员积分管理规则》要求,每月通过支委会对党员积分进行初评,每个季度末通过党员大会进行评定,并在支部进行公示。

五是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并采取“5+X”的模式全面推广“主题党日”制度。2018年至今中心党支部共开展了8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六是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激励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七是强化基本保障。认真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同时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活动阵地建管用并重”的要求,加强了党员活动室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党员教育管理的阵地作用。

八是深化基层党建“提神振气”工程,持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中心党支部制定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关于整治作风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的实施方案》,在中心内部开展了“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目前已完成了“第一阶段:集中学习、深化认识”;第二阶段:“查找问题、深刻剖析”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第三阶段工作。

九是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按照局机关党委要求,中心党支部于1月6日上午,组织中心部分党员到盘龙区松华坝冷水河进行“关爱滇池·春城志愿者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1月13日上午,组织中心党员及党外干部职工到盘龙区云波社区,开展了“万名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5月26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局机关党委安排的“2018昆明54km 春城新能量¬¬——文明之城、志愿之城、健康之城大型公益徒步活动”; 2018年8月4日,组织中心全体党员及部分党外干部职工到盘龙区松华坝冷水河进行“关爱滇池·春城志愿者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暨开展“关爱山川河流”和保护高原湖泊志愿服务活动。8月18日上午,组织中心党员及党外干部职工10余人到盘龙区云波社区,开展了“万名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6、深入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

一是6月27日,中心党支部、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党支部联合一起到寻甸县河口镇白石岩村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召开了“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工作会议。

二是在局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下,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于1月17日和26日,3月22日和28日,4月17日和20日,中心领导和部分职工深入到挂钩联系户家中,进一步摸清情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帮扶群众购买棉被、生活用品,帮助他们巩固搬迁结果。

今年下半年,中心帮扶的河口镇白石岩村、先锋镇白子村的6户贫困户已全部脱贫摘帽,本着脱贫不脱钩的原则,中心干部职工定期对所帮扶的贫困户联系,询问他们生活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困难。

7、抓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重视学习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中心于2月份发了《关于认真学习“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有关精神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厅认真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昆纪办通〔2018〕2号)文件,认真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有关纪律要求;2月1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并重点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会议精神;5月7日,专题召开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有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及局机关党委关于转发《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厅认真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有关精神,学习了《中央纪委曝光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注重对干部职工的警示作用,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党风廉政相关精神,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中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二是严格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1月30日市纪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组李湘童副组长一行三人来中心调研指导工作,并得到了李湘童副组长一行人对中心及领导班子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肯定;完成了局机关党委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各综合派驻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安排的工作,并上报了中心《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表》;完成了《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18年一季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的通知》填写上报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登记表》;根据要求,向局机关党委上报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根据局机关党委要求,分别上报了8、9月《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关于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自检自查的报告》及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向局机关党委报告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作风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并上报了相关报表。

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督促。中心党支部书记于2月底组织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6月中心主任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谈心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七严格”、“十严禁”等方面。同时中心制定了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部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个人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个人。

四是每逢元旦、春节、端午、国庆等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段,中心都会采取召开会议、通知等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提要求,早防范,坚决打消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强调突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重申节庆假日“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等重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348,279.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3,689,658.51元,占总收入的39.47%;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58,621.34元,占总收入的60.53%。与上年对比基本保持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024,822.32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5,924,605.35元,占总支出的65.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3,100,216.97元,占总支出的34.35%。与上年对比基本保持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24,605.3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XX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836,070.90元,其中,流动资产6,394,408.14元,固定资产437,603.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58.8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435,953.2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655,354.23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04,788.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110,706.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83,680.47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XX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XX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XX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XX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XX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X%。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