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央及省有关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预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6〕168号)和《昆明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昆财预〔2017〕8号)规定,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预算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昆财预〔2017〕40号)的要求,现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7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2017年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总收入1177.40万元,其中:其他一般预算收入54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37.4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0.00万元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环境评估专项收入450万元、生态红线划定专项收入90.00万元。
2017年部门经营收入637.40万元,根据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职能职责,同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包含环境监理收入、技术培训收入、环境咨询收入、环境竣工验收收入等。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0万元,占总支出的3.77%,项目支出1133.00万元,占总支出的96.2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1(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昆明市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工作的支出、“211(类)-04(款)”支出,主要反映自然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出、“211(类)-99(款)”支出,主要反映其他环境保护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4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77%;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3.0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的政策性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开展环境技术评估工作、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环境评价人员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及环保咨询等工作的项目支出1133.00万元,包含环境技术评估经费45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9.72%,生态红线划定经费90.00万元,占总支出的7.94%,经营收入(含环保咨询收入、培训收入等)593.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0.5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1(类)-04(款)”支出,主要反映自然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出、“211(类)-99(款)”支出,主要反映其他环境保护的支出。